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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年老巷--裤裆街
一条街,便是一段历史,而天一街究竟埋藏着多少兴亡之事,只有你亲手叩一叩这条街历史之门才会知道。原来,天一街旧称裤裆街,当属哈尔滨最古老的街道之一,因为这里是哈尔滨渔村的发源地。早在200多年以前,这一带水泊、沼泽、小河纵横交错,草木繁盛,禽兽麋集,是一块沉睡的宝地。自乾隆年间(1736-1795)以来,这里始有人开设网场,捕鱼贡鲜。据档案记载,1870年有哈尔滨村民许成谟在此开设当铺。由此推之,裤裆街在1870年左右形成是可信的,但这一名称正式出现于何时,还没有见到确切的记载,但最迟不过1898年。
裤裆街,顾名思义,这条街是"人"字形,一些当铺、小店就在"人"字形两撇的交叉点上。这条街由太古街到裤裆街开始分道,一条通往道外边的渡口,一条通往道里的兆麟公园(原有三五渔棚)、九站(原有哨卡一座),这便是裤裆街的由来。
在1898年之前,在今霁虹桥的高岸上,夏季并无直通道里、道外江边的小路,只能沿大直街方向顺岗行至哈尔滨游乐园,左拐太古街进入哈尔滨村的裤裆街,再去道里江边。
裤裆街两侧居民多为山东人,打鱼、跑船、行商、种地。为加强同乡情谊,互济有无,聚居在这一带山东同乡正式建立山东会馆,傅巨川为首任会长,为山东同乡谋了许多福利。所以裤裆街两侧山东文化最为浓烈;五行八门,三教九流,不一而足。最具山东特色的小戏馆、说书馆、茶馆、酒馆布满街巷,更显一派繁荣之景象。
1933年,因"裤裆"二字不雅,改称天一街。如今,天一街早已从市区地图上消失,但山东人的创业精神,山东人的功绩将会永存。
2、石头马路--地段街
哈尔滨的石头马路出名,曾给多少诗人和文学家带来创作的灵感。有一年著名散文家朱自清来哈,原想着哈尔滨比北京尘土要多些,哪知道适得其反。朱自清不无惊讶地说:"这里的路都用石块筑成,在街上走从好些方面看,确是比北京舒服多了"。其实,在1898年之前,哈尔滨只有几条乡间小路,其中一条从香坊田家烧锅经马家沟河到达南岗,虽说冬季可直达道里江边,但一到夏季却无法直达。那个年月,一天也不会有几个行人,所谓有些路也只不过是草丛中踏出一条痕迹罢了。
1898年由于中东铁路的修建,工程局总部设在香坊的田家烧锅,而大批铁路建筑器材却堆卸在道里区九站一带,为了沟通道里与南岗、香坊之间的交通,工程局首先在松花江边与南岗之间修筑一条石头马路,于1899年建成,当时本无路亦无名,只因铁路工程局第九施工段驻扎在此,故俄人称之为"地段街"。
这条路修建极为艰苦,这一带地势低洼泥泞。人们只好先用树干、树枝垫底,再用长满青草的地皮、沙土堆高,最后用小块石铺砌,以免夏季翻浆。所以,它是哈尔滨有史以来的第一条石砌马路,就是在整个东北,也是独领风骚。
1915年5月,俄国贵族出身的铁路工程师、中东铁路管理局副局长希尔科夫升任俄国黑海铁路公司总办。在离任前夕,"哈尔滨市董事会"授予希尔科夫哈尔滨市的"荣誉公民"称号,并因此人曾是第九段的段长,故把"地段街"改称"希尔科夫王爵街",俗称"王爷街"。1926年后,中国地方政府收回哈尔滨市政管理权,取消了"王爷街",仍称地段街。
在这条街上,曾先后设有黑龙江省铁路交涉局、华俄学塾(今市大法厅斜对过)、俄国红十字医院(今市儿童医院)、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分行(今省美术展览馆),以及日本金城商会和北满制油株式会社等十几家工商企业。解放以后,地段街进行了多次修建,并在石头路面上铺成了柏油马路,如今早已成为道里区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3、昔日沼泽--新阳路
"偏脸子"这个名称对那些上了年纪的哈尔滨人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却无人提及了。原来,偏脸子位于经纬街偏南新阳路两侧,该地的街道都以"安"字命名,安国街、安定街、安顺街、安良街等共有20多条。这些"安"字头的街道除安德街和安隆街外,其余所有的街巷都偏斜,故将这一地区称"偏脸子"。
最初的"偏脸子"是一片沼泽地,芦苇丛生,野鸭成群,狐獾出没,蚊蝇滋生。1917年俄国"十年革命"爆发后,大批俄人由赤塔、海兰泡、海参崴逃亡来哈,哈尔滨俄人自治会在这里建立了收容所。1918年俄人着手开发这一地区,建立了"纳哈罗夫卡村"。所以也有人说,这里偏僻荒凉,故称"偏脸子"。
"纳哈罗夫卡",由俄语"纳哈勒"一词演变而来,意为懒汉无耻之徒。纳哈罗夫卡村,一些房屋杂乱地建在高地上,根本无路可走,人们借桥通行。由于倾倒大量的垃圾和残土,才渐渐形成了街道的轮廓。这些街道大多以俄国城市及人名来命名,如安心街(塞瓦斯托伯尔斯卡雅)、安化街(特维尔斯卡雅)、安平街(华沙街)、安固街(科洛列夫斯卡雅)等。1932年哈尔滨发大水,水退之后,日伪即开始筹建贯穿偏脸子的大马路,1933年开工。为实现日本帝国主义长期霸占东三省的美梦,便以爱新觉罗·溥仪的年号命名这条路——大同路。
最初的大同路,是由两条用方石铺成的马路组成的,它东起自现在的新阳广场,西至现在的康安路。每条马路路面宽约4米,两条马路中间是宽阔平坦的土台,两边种植着杨树,人行道是由方形水泥板铺成的,靠近路边也种植着杨树。
解放后,大同路去掉屈辱的名字,改为新旧路。它经过两次改建,第一次为1958年,这两条马路中间的土台上开出一条路;第二次为1976年,拓宽了中间道,两边自行车道也向外拓宽,并铺柏油路面,新阳路面貌一新,成为哈尔滨同三肇、黑河、大庆、同江等北部边陲联接的纽带。
4、泾渭分明--国境街
国境街就是今承德街。原来,1898年,由于中东铁路在哈尔滨的修建,将香坊、南岗、道里划为铁路租界,所谓"哈尔滨铁路城"及其美誉"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仅限于此区。而将傅家店、田家烧锅圈出,是"哈尔滨铁路城"的城外乡村。
当时,哈尔滨铁路城与城外傅家店的分界线为现在道外区承德街东侧市房,位于道外区中南部,南起南岗区陡岸,北至景阳街中段,全长1.7公里,车行道宽15米,此街北端开阔,称承德广场。用现在的话说,国境街以西是"特区",是"国中之国"。1903年,中东铁路管理局组织"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1907年中东铁路管理局将道里、南岗大部分划为市区,成立"哈尔滨自治市"。这部分土地开发、市政建设、工商管理均归俄人市议会治理,而中国地方当局无权管理。同样,中东铁路管理局无权在"国境街"以东的傅家店行使权力。
国境街以东,在1898年之前,原本是只有十几户的一个小渔村,直到1906年之前还仅仅是毗邻"哈尔滨铁路城"的一个小集镇。1907年设滨江厅,是为滨江县城之始,1913年改厅为县,1929年设滨江市。实际上,滨江县城是"哈尔滨铁路城"的卫星城,是两个性质不同、各自独立的城市发展体,后来如同旅顺、大连一样合二为一,形成一个面积、人口(加上原归黑龙江省管辖的马家船口市)更为广大的城市。
正因为如此,在本世纪一二十年代俄人与华人以"国境街"为界各设警署,分别治理,得有"国境街"的由来。1926年,中国地方当局收回"哈尔滨自治市"的管理权,才改"国境街"为承德街。
1933年7月1日,滨江市(即傅家甸)正式并人哈尔滨市(即道里、南岗),直到这里,"国境街"(承德街)作为两市之间的划界作用才得以最后丧失。与此同时,松浦市(即江北)、东省特区附属地(即香坑、顾乡)也并人哈尔滨市,合四为一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
5、烧酒飘香--安埠大街
香坊区最古老的街道,当属1895年形成的安埠大街。这条街道的形成起因,还要从著名的田家烧锅说起。
有关哈尔滨早期的历史资料很少,但却不乏田家烧锅的记载。相传大约在1805年左右,山东黄县的田保辉兄弟6人在其祖父和父亲的带领下,辗转来到哈尔滨。按当时清朝的规定,汉人不得任意开荒。于是,田姓便认住在阿城的一户旗人为房东,开荒种地,并积年有成,开设了第一家烧锅。香坊水质好,酿酒有奇香,田家兄弟待客又和善,遂使田家烧锅远近闻名。当时路经哈尔滨的人,不喝一口田家烧锅酒,算是不到哈尔滨啊!
在田家烧锅正门口,买酒的人多,自然走出了一条"酒路"。据实地测量,田家烧锅位于安埠大街中部北侧,东西为410米,南北为182米,接近8垧地,高墙深院,并有角楼。1898年6月9日,中东铁路工程局初登哈尔滨便进驻因土匪骚扰停业的田家烧锅,致使门前这条街更加热闹起来,如此算来,这是哈尔滨的第一条"洋街"呢!
1900年义和团兴起,义和团勇土将田家烧锅夺回并与俄军展开战斗。8月2日,驻守在田家烧锅的义和团勇士终因寡不敌众,田家烧锅被俄军炮火摧毁。1901年,在安埠大街旧址重修聚源烧锅。按理说1895年形成的这条街应叫"烧锅街",但为什么取名安埠大街呢?原来,正由于义和团被平定后,此街渐成集贸中心,故取名"安埠",即有"安定"之意。最初在这条街上,有三聚永、洪发合、永升魁、永聚恒、天增典等杂货店。由于当时田家烧锅被铁路租界圈出,所以以安埠大街、红旗大街、通天街、油坊街之内为埠区,四周筑墙挖壕,并设四门,安埠大街两头分设东门和西门,直到1939年才拆门、填沟、平壕。
最初,这条街是泥土路,1948年拓宽,改铺柏油路,今西起红旗大街,东止通天街,全长5000米,宽15米,成为香坊区一条主要商业街道。
6、龙脊龙背--大直街
南岗,犹如一条巨龙,千百年来静卧在汹涌的松花江之滨。现在的道里和道外,原先都是松花江的故河道,南岗则是松花江南岸的一级阶地,海拔在150米左右,是一块兴城建都的理想之地,但在传统的封建经济中却显示不出地理的优越。
1898年,俄国工程技术人员初登哈尔滨,即看中了这块临江背岗的"风水宝地"。1899年,铁路工程局首先对南岗进行了重点街道规划,其范围北至铁路街,南到马家沟河,大直街横贯南岗区的中心,笔直而宽阔,被称作"大直街"。
由于对南岗街道的规划是在城市未形成之前,又是在俄国彼得堡,根据南岗的丘陵地势经高级工程设计人员规划完成后,拿到哈尔滨按图纸施工的,所以街道畅通,布局合理,十分有利于城市的快速发展。
在大直街两侧主要是两类建筑,一类是刺破青天的高层建筑,如圣·尼古拉大教堂(俗称喇嘛台)、中东铁路管理局大楼{今哈铁路局)、哈尔滨商务学校(今哈工大图书馆)、哈尔滨莫斯科,商场(今省博物馆)、中东铁路俱乐部(今哈铁路文化宫)、秋林公司等;另一类是掩映在榆树丛中庭院式高级住宅和单元式普通员工住宅,它们主要分布在花园街、夹树街和民益街两侧。大直街宛如"子午线"将这座"东方小巴黎"一分为二,一半临江,一半着陆,演绎着都市生活的五彩缤纷。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更改了一些街名,如中央大街改称防修大街,地段街改称反帝街,大直街亦改称为"东方红大街"。1976年,又恢复"大直街"原名。
7、历史在这里聚焦-红军街
丁字形的中东铁路的交叉点就在站前广场。1899年10月,在现在的哈尔滨火车站行李房处(分岔)设立车站,这就是现在的哈尔滨火车站,当时的站舍十分简陋,临时搭起一座小房子,作为站长办公室、电报室和行车人员休息室。与此同时,在车站街的另一端,圣·尼古拉大教堂(俗称喇嘛台)也落成了。由于喇嘛台广场是全市的制高点,又是车站街与大直街主干道的交汇处,圣·尼古拉大教堂则成为全市的视线焦点,充分体现了欧洲传统的城市规划以教堂为中心的手法。在很长时期内,喇嘛台广场的圣·尼古拉大教堂成为"东方莫斯科"的象征和哈尔滨城市的标志。
短短的车站街,却演绎了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1909年10月26日清晨,一位韩国青年头戴鸭舌帽,在车站街附近徘徊,当一个黄脸白髯、十分矜傲的小老头走出火车厢,突然三声枪响,这个小老头应声倒地。此刻,一条特大惊人的新闻从哈尔滨迅速传遍全世界:"韩国义士安重根在哈尔滨站击毙日本帝国元老大臣伊藤博文"。
在靠近车站左侧最前方那座反映欧洲新艺术思潮的俄式建筑,现在是哈铁招待所,当年是俄国"军官克路市(俱乐部)",老百姓称其为"戈比旦乐园",是寻欢作乐的休闲场所。日俄战争又临时辟为伤兵医院,变成了痛苦呻吟之地。后一度改为俄国总领事馆。日伪时期变成接待军政要员的大和旅馆。其不寻常之处是,沙俄财政与交通大臣维特伯爵,以及日本关东军参谋长小矾国昭、宪兵司令东条英机、伪产业部次长岸信介都曾于此下榻。
再向前几步,一座犹存欧洲古典文艺复兴风韵的小楼,现在那精巧的门旁挂着"黑龙江省工商联"长牌,当年却是赫赫有名的华俄道胜银行。再往前,是英国领事馆(省教委大楼旁),飘扬着蓝色十字旗帜。再往前是南岗体育场,日伪时是日本神杜,供奉天照大神、神武天皇。
车站大街的右侧,从上往下,头一座是巴洛克式建筑,现在的博物馆,当年是莫斯科商场。往下坡,现在的哈铁俱乐部,当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日本宪兵队。再往下,是大日本帝国总领事馆(现哈铁公安局)。最坡下的一座大楼,便是俄国的税捐局。1945年,苏联红军来了。过后便留下了"红军街"这条街名。
8、青史照长街--兆麟街
19世纪末,中东铁路工程局为了解决哈尔滨机务段供水塔的水源,在街北临江处,修建了铁路水源地,这条街取名水道街。民国时期,在水道上铺着长方块的花岗石。
在这条街上,修建了哈埠第一座市场--道里区八杂市,有236家店铺,是当时哈埠最大的一座"超级市场",买卖甚为兴隆。1923年,在这条街上建立了一座哈尔滨广益中学,后改称东省特区第一中学,今为哈尔滨第一中学。二十年代末,英商汇丰银行在靠近水道街的南端,修建了一座哈尔滨汇丰银行分行的办公大楼(今哈尔滨市教育局处)。三十年代初,第一中学斜对面,修建了当时道里区最大的饭店之一--宴宾楼饭店。
从那时起,在水道街两侧,以宴宾楼饭店为准,一直往北,至江沿公园(今兆麟公园)止,相继用了5年的时间,先后修建了3层或4层的楼房多栋。楼下均开设了店铺,楼上均为住家户。三十年代末,在靠近水道街北头,日本建起一座中等学校,名叫"大道馆"学院(今省歌舞剧院处)。1940年,在水道街中部,修建了一座影剧院--哈尔滨会馆(今哈尔滨话剧院处),水道街初具规模,逐渐繁华起来。
1946年春,由李兆麟将军创办的领导的中苏友好协会,就设在这条街上的一座小楼内(今哈尔滨市委办公楼处)。3月9日,水道街9号二楼,一场蓄谋已久的政治谋杀在这里得手,李兆麟将军壮烈的死在国民党特务的刀下。3月15日,隆重的丧礼之后,水道街正式命名为兆麟街,道里公园改为兆麟公园,井在李兆麟将军的遇难处悬挂一块"民族英雄李兆麟将军遇害地"匾额,以资纪念。
9、沧桑巨变--中山路
今日中山路,横跨南岗、动力、香坊三区,高层建筑群如重峦叠嶂,使宽阔平坦的中山路显得更加凝重雄伟,气势磅礴。然而,在100年前,中山路原是田家烧锅通向南岗的乡间无名小路,大约于1890年左右形成。那时路两侧多为荒草野地,两端近村处种着高梁、玉米,间有罂粟,一派草莽初辟的景象。路上偶有行人,也是腰扎草绳,头盘长辫的乡野农夫。
1898年6月9日,一艘汽船的长笛打破了这条乡间小路的宁静.一队骑着马驮着器材的"洋人"出现在这条小路上,在路的尽头田家烧锅安设了修筑铁路的大本营。为尽快沟通香坊与南岗的交通,中东铁路工程局首先拓宽铺垫了这条路。中国人习惯称通道大街,俄文原名:老哈尔滨公路(香坊大路)。那时的中山路,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僻静和粗放。从原喇嘛台到现在省政府一段,路面是用大石块铺成的,再往南至香坊则是土路。沿路两侧是一抱多粗的大桷树,枝叶参天,绵延数里,蔚为壮观。
中山路北段的居民,有许多是俄国人,小小庭院,围以板墙。房前屋后,几棵果树,几株丁香,夏日傍晚,常飘出悠扬的琴声,多少有些异国风味。
1921年4月5日,哈尔滨市公议会推举中东铁路管理局第一任局长霍尔瓦特为市"荣誉公民"。同时,便将这条大街命名为"霍尔瓦特大街"。1925年改为陆军街,1931年日军入侵改为"土肥园路"(日本人名)。1946年5月1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成立后,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将这条街改为中山路。
从这以后,这条街迅速发展起来。1955年,中山综合商店开业。1957年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建成,成为中山路的骄傲。和平邨宾馆(俗称107)位于中山路中段,四栋欧式别墅建筑和一幢现代化十层大厦构成高层楼宇与低矮别墅相结合的建筑群。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市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改变,中山路沿街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已成为哈尔滨政治经济的中心和都市风格的象征。
10、洋味十足--中央大街
哈尔滨最富有"洋味"的街道当属中央大街(旧称中国大街)。不要说外地人连连称奇,就是老哈尔滨的人,每每走到这条街上,也会为那些造型别致、风格迥异的建筑而陶醉。那些没有去过莫斯科、巴黎、罗马、希腊的人,尽可以在这条街上领略这些城市建筑的特色。
说是"洋街",当然要有一段"洋的历史"。1898年,哈尔滨开始大规模地修筑铁路和城市建设,来自关内及邻省的劳工大量涌人哈尔滨。原沿江地段是古河道,尽是荒凉而低洼的草甸子。运送铁路器材的马车,在泥泞中开出一条土道,这便是中央大街的雏形。于是中东铁路工程局将沿江荒地拨给散居哈尔滨的中国人,至1900年即形成"中国大街",意为"中国人住的大街"。在狭窄的街道两旁是阴沟,铺上木板、铁板,供人行走。在各十字路口,架着木桥。走在这大街上的是骡马驾驭的车子。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由于埠头区的建立,这里俄人铺子也多了起来,牌匾多用俄文,他们经营杂货、修表等,所以虽称"中国大街",但两侧多为欧式建筑,商业也多为外国人经营,犹如外国城市一般。
1924年5月,由俄国工程师科姆特拉肖克设计、监工,中国大街铺上了方石,顿时显得华贵起来,当时中国大街上的外国商店、药店、饭店、旅店、酒吧、舞厅不计其数,其中道里秋林分公司、马迭尔旅馆在整个远东地区也是颇有名气的。在这条哈尔滨最时髦的街上,俄国的毛皮,英国的呢绒,法国的香水,德国的药品,日本的棉布,美国的洋油,瑞士的钟表,爪哇的砂糖,印度的麻袋,以及各国干鲜果品均有出售,不亚于一个国际商品博览会。革命家瞿秋白、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对"中国大街"都有精彩的描写。
1928年7月,中国大街正式改称"中央大街"。现在的中央大街北起江畔的防洪纪念塔广场,南接新阳广场,长1400米,马路宽11米,人行道各宽2至6米,仍保持原光滑的方块花岗石铺砌的路面。街道两侧商业、饮食服务网点近200家,形成了门类齐全,服务较为完备的商业眼务中心。特别是近年来,各商家纷纷重新装饰门面,贴金镶银,张灯结彩,把中央大街打扮得更加富丽堂皇,成为哈尔滨最著名的最富有特色的商业一条街。
县级以上批准的地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名,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名,自按规定报送备案之日起15日内,由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街路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一、必须使用标准地名:
1、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
3、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
4、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
5、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二、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2、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3、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4、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5、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6、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7、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全国范围内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8、同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名称,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9、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
10、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法律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命名、更名,以及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外交、国防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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